古代御史是什么官职,他们为什么敢检举朝廷大官?
御史,是监察之官,最早可追溯至先秦时期。那时无论是天子诸侯,还是大夫邑宰,都会设置一个负责记录的史官,这就是御史的雏形。发展到秦朝时,御史成为了具有监察性质的官职,主要职能就是负责监察朝廷百官。

自秦起,御史这一官职正式出现,然后随着历史演变和社会的发展,御史却逐渐变成了古代执掌监察官员的泛称,如隋唐时期,御史是对侍御史、治书侍御史、殿中侍御史、监察御史等官员的统称,而中唐以后,御史又常为外官所带宪衔。明朝时期,朝廷改御史台为都察院,仍保留监察御史,另设左、右都御史作为都察院长官。
以上种种,都是御史在不同时期的不同发展,但究其根本,御史始终肩负监察这一职能,从未改变。虽然御史拥有监察这一职权,但并不代表他们就一定敢检举朝廷大官,事实上,给予御史最大勇气的,是他们身为文化人的高尚品格。

作为记录历史的史官的前身,御史们同样有着一颗正气凛然的心和刚正不阿的信念,在这种信念的驱使下,御史们除了监察官员有没有贪赃枉法外,还敢于对国家政策进行监督和批评。
所谓监察之官,就是说监察所有的官员,因此我们可以毫不夸张地说,百官的一言一行都在御史的监察范围中。

秦汉时期,御史受命于丞相,而御史大夫又是三公之一,因此,秦汉时期的御史无法对行政进行独立监察。到西汉时期,御史中丞带领御史自立衙署,这才摆脱了行政系统,逐渐独立。
隋唐时期,为加强皇权,皇帝便将御史台纳入麾下,并给予他们足够的监察权,自此御史台不需对丞相负责,脱离行政,成为了客观上的中立地位。得到独立的御史台得到迅速发展,不仅御史人数增加,还下设了新的部门,台院、殿院和察院。

台院御史称作侍御史,纠察刑狱诉讼;殿院御史称作殿中侍御史,主抓殿庭礼仪;察院御史称监察御史,主要负责纠察百官作风。监察职能逐渐细化和完善后,直接受命于皇帝的御史台已经成为了真正意义上的监察机构,同时御史们也获得了超出其品级的特权,就是朝会权。
唐宋时期的御史,在拥有弹劾权的同时,又不受行政系统领导,所以在工作中毫无后顾之忧,哪怕是当朝宰相犯事,只要抓住证据,御史们也敢参上一本。

时至明朝时期,随着皇权的进一步加强,监察制度也迎来了一次巨大的变革。
开国皇帝朱元璋废除宰相后,决定亲自领导六部,而御史台因此被废,察院地位提高,新设立都察院。都察院的设立,意味着纠察百官作风成为了监察系统的首要职责,而监察国家政策则给了六科给事中的事。
除此之外,明朝时期的都察院还下设了左右都御史、左右都副御史、左右佥都御史、对口六科官员的监察御史等多种官职,组织上更加庞大和完善,监察能力也随之加强。

但此时又出现了一个问题,那就是御史监察制度成为鸡肋。
唐宋时期的御史们,因为与行政机构保持着相对独立的关系,所以在弹劾官员的时候不用担心打击报复,可当朱元璋废除宰相设六部后,御史们直接受命于皇帝,而行政六部也受命于皇帝。这样一来,所有在行政和监察中出现的问题,最终都指向了皇帝自己。
在皇帝独揽的情况下,监察制度只能是一纸空谈,而御史们的监察权,似乎也得到了极大的限制。

纵观御史的发展和变革,职能从未改变,那颗正直的心和直言不讳的勇气也从未改变,尽管有限制和冲击,但那些心怀刚正的御史们,仍然敢在势微时发声,敢于弹劾,被后世所铭记和敬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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