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东2018年最低工资标准发布,深圳省内最高!
最低工资标准切身地影响到每个人的利益,最直接来看,对于最低收入的劳动者来说,最低工资标准的上升直接带来收入的提升。
而对于其他收入水平的人来说,最低工资标准也与失业保险金、假期工资、病假工资、加班工资、经济补偿金、赔偿金等密切相关,是这些资金的参考标准,很可能随着最低工资标准水涨船高。
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决定,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纳入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类别,将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列为广东省一类地区。
经深圳市政府同意,深圳市2018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如下:
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:2200元/月;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:20.3元/小时。
新标准于2018年7月1日公布,2018年8月1日起实施。
其中,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增长3.3%,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增长4.1%。
深圳市人社局表示,这是参考人均GDP、物价指数(CPI)、平均工资、社会保险缴费率等指标,考虑近年来最低工资标准增幅、其他城市最低工资调整情况等因素,通过测算和调研,广泛听取企业、劳动者代表以及省市两级相关部门意见,经过充分讨论研究的。
为确保最低工资政策落到实处,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广泛开展宣传工作的同时,将进一步加强对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的监控和监察,督促企业依法支付员工工资,同时畅通员工举报投诉渠道,对违法行为严肃查处,若企业违反最低工资规定,劳动者可以向用工所在地的区人力资源行政部门投诉举报。
再来看一波相关数据↓
根据省政府文件显示,本次广东省内调整仍保持四类标准,
一类标准执行地区为深圳、广州;
二类标准执行地区为珠海、佛山、东莞、中山;
三类执行地区为汕头、惠州、江门、肇庆;
四类标准执行地区为韶关、河源、梅州等十一市。
“北上广深”除了“广深”,北京和上海也是市民较为关注的最低工资标准地区了。
6月29日,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宣布,将在9月份上调最低工资标准,由目前的每月2000元调整为2120元,增加120元。
而上海从4月1日起调整最低工资标准。月最低工资标准从2300元调整到2420元,增加120元;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20元调整到21元。
值得一提的是,从2008年开始,深圳已经多次提高最低工资标准,从2008年的1000元/月、2013年的1600元/月、2014年的1808元/月、2015年的2030元/月,到2017年的2130元/月,再到现在2018年的2200元。这十年里,最低工资标准已经翻了一番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