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老板死刑,注解“人为财死,鸟为食亡”
文/ 杜先福

2007年12月17日,四川宜宾市中级法院公开宣判:宜宾市原政协常委、民营企业家邬桂华买凶杀人,构成故意伤害罪,依法判处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——
街头惨案,副厂长头破脚断死不瞑目
1956年7月,卢文庆出生在宜宾市翠屏区一个教师家庭,父亲是宜宾市第二中学的教师,母亲是原宜宾县二轻局职工。卢文庆参加工作一直在原翠屏区建筑机械厂(以下简称机械厂),从一般技术工干到副厂长。其间,与同厂女工钟传英结了婚,生育一个儿子。1988年,钟传英见工厂效益不好,率先退出,在翠屏区中心路市场开了一家百货批发店,生意比较红火。1992年,卢文庆见妻子的生意越做越大,效益不错,人手忙不过来,也辞职协同妻子一道,干起了个体。
据钟传英回忆,2001年1月20日,百货店里来了一名30余岁的男子,自称是云南省盐津县人(四川宜宾与云南接壤——笔者注)。该男子在卢文庆的百货店订购了800元的货物,预付了100元定金,说晚上就来取货,并记下了卢文庆家里的电话。
当晚8时许,该男子打电话到卢文庆家里,说他不熟悉宜宾,找不到卢文庆的百货店在什么地方了,请卢文庆去接他一下,他在火车站售票厅门口等。钟传英有点不放心,就叫儿子陪卢文庆一起去。卢文庆父子从火车站把那男子接到百货店,那男子见店里还有一个守店的师傅,就说他今晚是来验货的,要明天早上6点半才来拉货。男子验完了卢文庆给其准备的货物,然后就走了。
钟传英继续回忆,21日早上6点半,卢文庆与儿子准时来到百货店,见百货店门口蹲着两个人,其中一个就是那个自称云南人的男子。还没等卢文庆父子走到百货店门前,另一男子就匆匆离开了。卢文庆父子来到门外,敲门叫守夜的师傅开门,准备给那男子取货,可是那男子却说,他去叫一辆车,车来了就装货。过了半个多小时,那男子匆匆跑了回来,说他被抢了,身上没钱了,他去找朋友们借钱,借到钱就来提货。卢文庆要求尽快提货,男子表示,就这一两天,借到钱马上就提货。
当晚,云南男子打电话给卢文庆,说他借到钱了,约定1月22日早上6点半钟准时提货。
1月22日凌晨6时零5分,卢文庆突然醒来,对妻子说:“都6点零5分了,我得赶快去发货。”因为太匆忙,来不及叫上儿子,卢文庆就匆匆出了门。
当天上午8时过,在家的钟传英接到中心路商家一个噩耗电话,说卢文庆被杀了,警察正在勘察现场。钟传英当即头晕目眩,急匆匆赶到中心路。离卢文庆百货店不远的一个建筑工地旁,警察已拉上了警戒线,围观群众议论纷纷,说太惨了,脑壳打烂了,脚筋都割断了。
据住在建筑工地工棚的一名守夜工人说,6点多钟,他听到“嘭嘭嘭”的打击声,从门缝里往外看,看到两名男子用铁榔头正在猛砸一名男子,该工人吓得连大气都不敢出。因为没有电话,既没报警,也不敢出门。
后经勘验,卢文庆头部砸出一个大洞,鼻梁被砸断,背部也砸出一个大洞,脚筋被砍断,惨不忍睹.法医鉴定:卢文庆系颅内出血,小脑疝死亡。
据说,卢文庆的尸体被送到殡仪馆,其始终双目圆睁,死不瞑目。殡仪馆化妆师想了许多办法,也不能使卢文庆双眼闭合。后来,准许其妻钟传英与丈夫遗体告别,钟传英念叨说“一定要找出仇人,为丈夫报仇雪恨”,卢文庆的双眼才渐渐闭合。
改制之争,挺身而出埋祸根
卢文庆惨遭杀害,其家人和亲属的第一反应就是“有人报复杀人”,而报复杀人的最大嫌疑便是宜宾市雅风集团董事长、宜宾市政协委员、人大代表邬桂华。怀疑邬桂华杀人的,还有原翠屏区建筑机械厂许许多多老职工。
如果邬桂华真是杀人疑凶,那么他和卢文庆的矛盾症结又在哪里呢。这个问题便得从多年前建筑机械厂的改制说起了。
1994年,翠屏区建筑机械厂极不景气,欠贷沉重,工厂面临破产。但厂里缺乏破产清算方面的专门人才,而已于1992年停薪辞职的卢文庆文化较高,且具有相关知识,机械厂就返聘卢文庆为副厂长,负责分管该厂的破产清算问题。1995年,机械厂宣布破产,破产时,资产评估尚有价值700多万元的设备、厂房等固定资产。
1998年,卢文庆与厂里几名负责人,根据机械厂的实际情况,为原机械厂100多名职工的就业问题,决定进行重组,并向有关部门递交了重组策划书,但是没有得到批准。
然而同年的一天,有关部门负责人却与宜宾市雅风集团董事长、市人大代表邬桂华来到机械厂,声称邬桂华以兼并的形式,对机械厂进行改制。
这一决定,当即遭到机械厂职工强烈反对。
但是,有关部门不顾职工反对,仍以参股形式,以邬桂华用102万元购买了部份股份为由,认定邬桂华为该厂负责人。随即,邬桂华将机械厂更名为宜宾市精诚机械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精诚公司),邬桂华任董事长。
尽管邬桂华担任了精诚公司董事长,但原机械厂许多职工始终不服。为了稳定职工情绪,邬桂华声称,他将缴纳148万元到银行,作为退休工人养老保险的保证金,另外,将把他作为购买股份的102万元也存入银行,让职工相信他不是入的“干股”,对此职工才稍稍平静了一些。
然而事后,机械厂职工却感到受骗了。
因为,邬桂华声称缴纳148万元到银行,但实际上职工们却领不到工资,而医疗保险、养老保险、失业保险更是没有着落。职工们甚至怀疑,邬桂华所谓投资102万元购买股份都是子虚乌有,根本就不知道这笔钱在哪里。
职工们认为,1996年叙府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时,原机械厂的固定资产就达700多万元,邬桂华所谓拿102万元购买股份,实际上可能一分钱没出,白白侵吞了原机械厂的几百万元资产。
而且,原机械厂还有20多亩土地,都处在宜宾市黄金地段,如果按市价计算,价值可达1000万元。这么巨大的资产,被邬桂华占有,他却连职工的保险都不给买,职工们万分气愤,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但无结果,职工们就积极推举原机械厂副厂长卢文庆为带头人,带头向有关部门反映、上访。
上访中,卢文庆得知,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法规规定,已经宣布破产的企业,不能再进行改制.尤其是集体企业破产后,债权债务抵销,如果还有资产,其资产属原企业职工共同所有,应由原企业职工共同分割。
因而,有关部门把原机械厂作为国家企业,破产后采取改制形式,由雅风集团兼并的做法是错误的。
对此,卢文庆代表原机械厂职工,以书面形式向上级部门反映、上访,要求查实所反映的情况,责令邬桂华退还原机械厂的财产,以保障原机械厂职工合法利益不受侵害。
然而,卢文庆等职工的反映、上访,使邬桂华大为恼火,对卢文庆产生了刻骨仇恨。在邬桂华看来,他不择手段弄到手的数百万资产,不能被卢文庆等人又弄了回去。常言说,“人为财死,鸟为食亡”,他不能眼睁睁把已经到手的几百万财产又拱手让了出去,他得拼死保住这个财产。

1956年出生的邬桂华,原是二轻系统五金厂一名普通工人,曾当过车间主任。后来发迹成立了雅风集团,但并不是什么千万富豪。邬桂华认为,1998年,他以102万元(采访中有职工说,邬桂华实际上并没拿出102万元,当时的兼并到底怎么回事,至今机械厂职工都没弄明白)购买原机械厂股份当上了董事长,这个财产来得容易也来之不易。他认为,要保住这个财产,首要的是要制住卢文庆,因为卢文庆跳得最高,“危害”最大,收拾了卢文庆,其他职工就全都不在话下了。
就卢文庆而言,他也曾感到过某种潜在的威胁。他曾给家人甚至对职工说,如果他出了事,对手就是邬桂华。为此,妻子钟传英常为他提心吊胆,经常提醒他小心一点。
所以,在2001年1月20—21日这两天,钟传英感到那个云南人有点奇怪,因而卢文庆出门时,她都叫儿子跟着去,以防意外。然而1月22日,因为卢文庆出门匆忙,儿子没有跟去,谁知惨案果真就发生了。
执着申冤,路漫漫终得有尽头
卢文庆被害后,宜宾警方展开了艰苦的侦破。卢文庆的亲属以及与卢文庆一道向上级反映情况的职工本能地认为,此案系邬桂华为首所为,并向警方反映.但警方苦于没有证据,无法确定邬桂华有作案嫌疑。
案发最初,有一种说法,说卢文庆是原机械厂老厂长所害,原因是卢文庆积极活动,有可能把机械厂从邬桂华手中拿回来,然后取而代之担任厂长,所以原老厂长也对卢文庆不满而将其除掉。然而警方经侦查排除了此种说法。
而且,就在卢文庆被害十多天后,原厂长也因病离开了人世,临死的时候,该厂长还在关心卢文庆被害案的侦破,希望抓获凶手,为死者申冤。由此可见,老厂长加害卢文庆纯属无稽之谈。
根据警方当时现场勘察和对卢文庆品行的调查,卢文庆除代表职工向上反映情况外,并无其他对立面,本人品行也很好,没有仇人,而被害时也没有迹像表明其是遭遇抢劫。虽然家属及部份职工认为邬桂华有重大嫌疑,但却没有证据,因而警方没有对邬桂华采取任何措施,案子由此悬了起来。
难道卢文庆就这样不明不白地死掉了?其妻钟传英坚决不相信这就是一桩无头案,她要为丈夫申冤!她感到,丈夫死不瞑目的眼神,是对她的呼喊,呼喊她不要放弃,坚决申冤!
1956年12月30日,钟传英出生在一个特殊的家庭。父亲原籍四川资阳市堪嘉镇红莲乡兴子坝,解放前在黄铺军校22期毕业,1948年随部队起义参加了解放军,解放后分配到宜宾市粮食系统工作。钟传英的母亲原籍浙江绍兴,有文化,随丈夫入川,解放后教过书,做过税务和工商工作。1958年,钟传英父亲被打成历史反革命,1962年死在劳改队。1983年,父亲得到平反,恢复了起义人员的称号。当年家庭的“不幸”,磨励了钟传英的意志,而今丈夫遭难,钟传英决心挺起腰杆,走上为丈夫申冤的道路。
钟传英关闭了红火的门市,在公安机关因为没有证据动不了邬桂华的情况下,毅然到北京上访,向公安部反映了她和机械厂职工对邬桂华的怀疑。
从北京回来,钟传英因痛苦哭泣,眼睛痛得特别厉害,检查后必须手术。她母亲从资阳赶去宜宾照顾她.老人家既为失去女婿而悲痛,又为女儿眼疾而忧伤,去女儿家时,还没进女儿的门,就在楼梯口不慎摔了一跤,因髋关节粉碎性骨折住进了医院。之后,在资阳人民医院中医正骨科当主治医生的大女婿何某某赶紧到宜宾,把老人接到资阳治疗。
母亲处在病痛中,钟传英自己眼睛疼痛,手术需要时间,有两年时间停止了为丈夫申冤。
但是,卢文庆的父母卢昌荣、王云珍却没放弃,两位老人继续着为儿子申冤。2004年,钟传英的眼疾经手术恢复正常后,又开始了上访申冤。她住到成都,在省公安厅、省政法委、省纪委、省检察院来来回回的跑。2005年,宜宾市公安局组织警力,下苦力进行侦查,但仍无突破性进展。
2006年,全国“大接访”,钟传英到省政法委、省公安厅上访,有关人员听了她的反映,认为该案与“改制”有因果关系,根子在“当地”,建议她找当地政府。
回到宜宾,正赶上市委、市政府、市政法委和市公安局在市政广场搞“大接访”活动,钟传英把她的想法向几大部门作了反应。
钟传英告诉笔者,当时,她曾明确的对接待她的公安局领导说,“不是没有证据,不是缺乏第一手材料,主要的是市公安局缺乏办案的决心,因为案子牵涉到某些人的利益,这才是卢文庆被害久侦未破的真正原因。”
钟传英的话使接访人员无言以对。事实上,钟传英不断上访,不断指控丈夫被害与邬桂华有关,可邬桂华却在此期间仍然当选为市人大代表、市政协常委。光环越来越多,谁敢动他!
2007年3月,又是“大接访”的日子。钟传英到市政法委、市检察院上访,有关人员告诉她,今年市公安局领导班子大换届,新一届领导班子很有朝气,建议她到市公安局反映情况,可能会引起公安机关重视。
于是,钟传英即到市公安局,控诉了她对邬桂华的怀疑。分管刑侦的副局长罗毅表示:一定全力以赴,给钟传英一个较为满意的答复!

天网恢恢,买凶杀人主犯获死刑
四川人有句俗语:“天仓满了必暴腰”。意思是,作恶终有报应,不是不报,而是时候未到。
就在2007年“大接访”之后不久的5月份,宜宾市公安局开始了一场绝对机密的侦查活动,这个活动的担纲人便是分管刑侦的副局长罗毅。
5月上旬,广东传来一条信息,深圳警方抓获的一名犯罪嫌疑人在审讯中透露,2001年其在宜宾杀过人,希望宜宾警方配合审讯。宜宾市副市长王剑明获知此信息后,首先联想到久侦未破的卢文庆被杀案,根据几年来的侦破经验和教训,王副市长亲自布署指挥,指令市公安局副局长罗毅担纲,办案民警职务最低的都是大队长、支队长一级的人员,而且绝对保密,就连办案民警,在案情没有明确之前,都不知道广东之行的具体任务。
5月14日,赶到深圳的民警,从早上8时到晚上12时,对犯罪嫌疑人吴庭东展开了艰苦审讯。
所谓艰苦,是因为吴庭东顾虑很重,之前他想检举立功,但宜宾警方审讯他时,他又担心宜宾警方仅是走走过场不会认真办案,因而不愿吐露真情。审讯一直在胶着中进行,办案民警可谓“苦口婆心”,最后吴庭东终于交待了受内江人李国华雇用,和张清海一同杀害了卢文庆的犯罪事实。
办案民警在深圳连续工作10余日,掌握了吴庭东等人受雇杀人的详情和相关证据,5月25日,办案民警赶回宜宾,对李国华及其女友郑某敏实施抓捕。李国华表示愿意立功,在其指认下,民警赶赴内江,找到犯罪嫌疑人张清海(本名张煊兵)的家,当其敲门叫开张煊兵的房门时,李国华突然改变了民警事先对他的交待方法,开口说“吴庭东把我们卖了”,张煊兵一听,当即关门准备负隅顽抗,民警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,迅速撞开外层防盗门,冲进屋将张煊兵一举擒获。
5月28日,雇凶杀害卢文庆的幕后元凶邬桂华被抓获,经审理,案情终于大白于天下。
2000年下半年,时年28岁的内江人李国华与他人共同出资购买了一套塑料生产设备,又与邬桂华的精诚机械公司合作成立了一个塑料生产车间,生产正在向获利的方向发展时,不料卢文庆却代表原机械厂职工写材料四处上访,意图把原机械厂的财产拿回去。邬桂华对此恨之入骨,决定收拾卢文庆。
邬桂华想到,李国华投资办厂,有利益冲突,而且李国华又在和自己侄女郑某敏谈恋爱,如果叫李国华收拾卢文庆,李国华必定会干。于是,他把自己对卢文庆的憎恨告诉了李国华,要李国华收拾卢文庆,李国华毫不推辞,满口答应.
于是,二人经过一翻密谋,决定采取行动。为了讨得女友的欢心,李国华把邬桂华要求收拾卢文庆的事告诉了郑某敏,郑某敏表示积极赞同。
找谁来“收拾”卢文庆呢,李国华想到了“哥们”张煊兵。
张煊兵,内江市东兴区泰安乡九莲村5组人,1970年出生。1995年3月因抢劫犯罪被浙江省玉环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年,1999年8月经减刑后被释放,后漂浮在社会上。
李国华找到张煊兵,说明了意图,张煊兵满口答应,又找来同伙吴庭东,回到宜宾后,李国华从邬桂华处要了几千元活动经费,由邬桂华带李国华、郑某敏到中心路指认了卢文庆的门市并认识了卢文庆。
之后,李国华将卢文庆的照片交吴庭东、张煊兵辩认后,又带吴、张指认了卢文庆。吴庭东、张煊兵购买了斧头、锤子后,李国华带吴、张多次采点,跟踪卢文庆,掌握了卢文庆的行动规律和基本行进路线。3人经商量,确定由吴庭东冒充云南人以联系购货为由,将卢文庆引到门市实施作案,李国华负责接应。1月20日、21日,吴庭东、张煊兵两次实施作案均因故未达目的。1月22日,吴庭东、张煊兵按约定坐三轮车到中心路门市等候卢文庆时,李国华却未按约定前去接应。
6时过,卢文庆应约到中心路门市,但还未到达时,吴庭东、张煊兵即持斧头、铁锤上前,先用铁锤猛砸卢文庆头部,致其倒地后,又用斧头猛砍卢的头、面、背、腿等处,致卢当场死亡。
吴庭东、张煊兵作案后逃离现场,李国华获知事情已办妥后,打电话告诉邬桂华事已办完,并打电话叫郑某敏买条裤子给张煊兵换下带血的裤子。
然后,邬桂华安排精诚公司女司机董某驾驶公司的长安面包车将李国华、吴庭东送回内江。张煊兵等候郑某敏买来裤子送到出租房,换了裤子后也逃回了内江。几天后,李国华到宜宾,从邬桂华处拿钱分给了张煊兵,吴庭东。

2007年12月17日,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邬桂华、李国华、张煊兵、郑某敏(吴庭东另处)故意杀人案。法院认定了上述罪犯的犯罪事实,并当庭作出宣判:被告人邬桂华犯故意伤害罪,判处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。张煊兵犯故意杀人罪,判处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。李国华、郑某敏犯故意伤害罪,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和10年有期徒刑,并分别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和剥夺政治权利2年。
这真是:法网恢恢,疏而不漏。邬桂华,这个披着人大代表、政协常委外衣却干着伤天害理勾当的伪君子,虽然侥幸隐藏了多年所犯罪行,但最终还是逃不脱法律的惩处。
常言说得好,若要人不知,除非已莫为,外衣再漂亮,光环再多,也罩不住骨子里的罪恶。这真是“作恶必报,不是不报,而是时候未到,时候一到,必定要报。”